各二级党组织、纪检组织:
按照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根据《成都医学院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纪检组织
二、考核方式
第一阶段:自评(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
各二级党组织对照《成都医学院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分指标体系》,逐项开展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请于2023年11月22日前将自评表和佐证材料报送校纪委办公室综合室,均提供电子版、纸质版(需盖章)各1份。
第二阶段:学校考评(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
由校纪委办公室牵头,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等部门共同参与,以各二级党组织提供的材料为主进行综合考评。
第三阶段:公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
联系人:郑小梅,郭茂林;62739076
中共成都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