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张金汉带队公款旅游并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4年10月,张金汉带队在兰州开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立法调研后,率调研组部分人员赴敦煌旅游,并违规报销费用。2015年7月28日已被省纪委立案调查。
2.成都市成华区万年场街道组织干部职工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4年底,万年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苏学江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冯梅安排干部职工由分管领导带队分别赴南京、苏州、长沙、株洲等地学习考察。考察人员借机游览拙政园、乌镇、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凤凰古城等景点景区,共计花费并报销204214元。苏学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冯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黄先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调离现任工作岗位;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何虹、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徐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万年场街道党工委责令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落实整改。违规报销的费用已全部退还。
3.泸州十七中校长张朝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泸州十七中通过冒领“停薪留职”教师工资、超标准收取“择校费”等形式私设“小金库”,分别于2013年1月、9月和2014年1月用“小金库”资金以春节慰问金、年终安全奖名义向学校教职工违规发放补贴281517元。龙马潭区纪委给予张朝元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张朝元行政撤职处分。
4.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瑷珲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4年,游仙区卫生局通过向部分乡镇卫生院要求返还部分项目资金、绩效考核经费等方式收取现金100余万元设立“小金库”,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现金44.2万余元。游仙区纪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委书记、局长任瑷珲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委副书记刘良贵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廖业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计财股股长李红党内警告处分。
5.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王正智等乱发钱物问题。2015年2月16日,王正智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局纪委书记刘玉全牵头、局工会主席张莎办理,以2014年中秋、国庆和2015年元旦、春节工会慰问费名义向局机关干部违规发放福利88400元。恩阳区区纪委给予刘玉全党内警告处分;区监察局给予王正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张莎行政警告处分。
6.广元市青川县委委员、乔庄镇党委书记罗彦清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3年1月至12月,罗彦清多次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公务用车携其妻前往绵阳市看望读书的儿子,并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16034元。2013年国庆期间,罗彦清假借考察之名,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公务用车携妻、子共同前往西安观光旅游,并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5000元。青川县纪委给予罗彦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罗彦清违规报销的21034元予以收缴。
7.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军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9月至11月,王建军在未向单位主要领导和车辆管理部门汇报,且未向单位交纳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多次驾驶区人民检察院的公务用车用于接送亲属看病、探亲等私人事务。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给予王建军党内警告处分。
8.南充市营山县民政局双拥办主任刘自东违规操办其女婚宴问题。2015年1月1日,刘自东违规为其女举办婚宴,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礼金22000元。营山县纪委给予刘自东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礼金。
9.绵阳市江油市武都镇田坝村支部书记傅荣等私设“小金库”并私分问题。2008年至2014年,武都镇田坝村党支部书记傅荣、村主任张金贵、出纳陈秀华、会计李小惠套取农业政策性补助款等资金共计243461元设立“小金库”。四人先后分三次将“小金库”中部分资金私分,其中傅荣分得37000元,张金贵分得31000元,陈秀华分得22500元,李小惠分得11900元。江油市纪委分别给予傅荣、张金贵、陈秀华、李小惠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资金。目前,傅荣、张金贵、陈秀华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凉山州金阳县热柯觉乡党委书记阿力海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问题。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热柯觉乡乡长杨友古和副乡长兼报账员唐春燕以购买乡政府办公用品为名,用他人身份信息代开税务发票套出185720元私设小金库,杨友古和唐春燕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党委书记阿力海呷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甘孜州康定县民族中学校长彭龙才公款送礼问题。彭龙才在担任康定县民族中学校长期间,将择校费、复印费等共计541995元设立小金库,并于2012年至2014年使用“小金库”资金46910元送礼。彭龙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成都市郫县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徐文志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2014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徐文志先后5次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共计6800元。郫县纪委给予徐文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所得。
13.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齐建村党支部书记张中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4年,张中华担任齐建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齐建村违规开支集体资金21872元用于村干部吃喝。张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