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涉嫌受贿案已侦结 古井腐败案11人全部进入司法程序 4月2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古井房地产集团董事长李运杰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一审认定,李运杰受国有公司(企业)委托从事公务,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27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2000元。鉴于李运杰具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案发后又主动退出全部赃款,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涉嫌受贿案已经侦查终结,即将移送审查起诉,至此有关方面立案调查的该集团11名原高管人员全部进入了司法程序。目前已有6人被作出一审或终审判决,另外的5人中除了王效金外,1人正在审查起诉,2人尚在侦查中,1人已开庭受审但未宣判。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的其他案件分别是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总经理甘绍玉受贿案,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阮昆华受贿案,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朱仁旺受贿案,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受贿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分别判处甘绍玉、阮昆华、朱仁旺、郭新民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年、十五年以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基建修缮部原经理李万林受贿案的终审判决也已作出,终审撤销了原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的判决,改判其有期徒刑七年。 另据了解,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卢建春受贿案与古井集团子公司东方瑞景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原业务总监王亚洲受贿案目前均在侦查中;古井集团原董事、副总经理兼上海野太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何飞受贿案则正在审查起诉;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受贿案目前已经开庭但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